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是很不耐煩做家事的,但最近,對於每個星期六上頂樓曬被單、枕頭這件事,卻讓我深深著迷了。

  從 2006 年搬到這裡,就知道頂樓是公共曬衣場,但卻是在去年十月左右才開始上頂樓活動。說來好笑,第一次上去時,還把自己給鎖在外面了,幸虧曬衣場有對講機,可以通知管理員來救我。更好笑的是,那個管理員是代班的,不認得我,很好心地說:『你是新搬來的吧,這個鎖要這樣用...才不會被鎖在外面..』

  我還記得那天太陽很大,晚上睡覺時,被子上傳來的陽光味道喚起了我許久不見的回憶。

  小時候住鹽水鄉下,後來搬到新營,在南部,陽光一向是不餘匱乏的。大學時上了台北,開始習慣使用烘乾機烘乾衣服,柔軟精的味道取代了陽光的味道。即使後來搬到了台中,但因為住的是公寓,衣服也只能晾在沒有陽光直曬的陽台上,就這樣過了將近二十年,日子久的我都忘了,陽光,是有味道的,而且,比任何柔軟精都還香還舒服。

  就那麼一次心血來潮,我開始沉迷於星期六『洗被單、曬被單、曬枕頭』,為的只是想在晚上可以好好吸呼陽光的味道。

  隨之而來的另一個收穫是,為了怕搶不到頂樓的竿子,所以星期六成了我每星期最早起的一天,早上八點鐘不到,便早早洗好衣服抬上頂樓去了。
  而因為被子、枕頭都拿去曬了,所以別說躺在床上舒服地看書了,就連想睡個回籠覺都沒有辦法。因此,星期六的白天,就只能乖乖坐在窗前,看書、打電腦。

  因為貪戀陽光的味道,我的假日生活不再是懶洋洋的一天,而整個鮮活了起來。

  味道,跟人一樣,果然還是自然的好。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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