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後二次出差,長達三個多月。回到台灣,回到家,赫然發現,家中的食品都過期了。

泡麵、奶粉、餅乾、麥片、巧克力,厚,所有我的『維生食品』都過期,不能吃了啦。

更誇張的是,昨天下午,我開始放年假,要回台南。一向都是搭公車到火車站的。好不容易等來 55 路公車,咦?怎麼是豐原客運,不是統聯的捷運公車嗎?

那……,到底要不要錢啊?

我還傻傻地問公車司機:這個,要投錢嗎?他很不客氣的瞪了我一眼,不耐煩的說:當然要啊。大概他覺得遇到神經病了吧?可是,捷運公車不是不要錢嗎?好吧,多少錢?什麼?廿元?老天,我真的都忘了台中市的公車有多貴了。

可是,到底什麼時候開始,不用錢的捷運公車沒有了啊?

三個月不在,不只食物過期,看來,我連生活的資訊都過期,要更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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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se.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