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年紀的女人,沒有幾個前男友,說出去,也沒有人信吧。

  網路,也真是個很神奇的地方,你愛的,你不愛的,通通可以在 FB、在 MSN 遇到,更妙的是,熟的人可以假裝陌生,而陌生人也可以假裝親眤。

  前男友,好像總是沒有搞清楚,多了一個『前』,差別會有多大。

  「現在去找你好嗎?」「不好!」「為什麼?你現在又沒有男朋友」「這跟我現在有沒有男朋友有什麼關係?」

  「可以舊情復燃嗎?」「不能!」「為什麼?你現在又沒有男朋友」「沒有男朋友,就非得吃回頭草?」

  「如果我放假或有時間,就去台中找你。」「不要!」「為什麼?你現在又沒有男朋友」「沒有男朋友,也不代表我就變成應召的吧?」

  「我們分手後,我都沒有交過其他女朋友。」「那關我什麼事,我應該要感激你嗎?」(OS:放屁,那你手機裡一堆寶貝是誰啊?)

  分手後,能當朋友是緣分,從此陌路也是當然,請不要以為,回頭,是給前女友莫大的恩寵。其實,身為前女友的我,還真的不想要。

  事實是,一定要自己先忘記, 人家才會忘記, 至於到底有否忘記, 那是我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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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se.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