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於簽下了一紙契約。房子,始終是要賣了。

在成為 Programer 那一年,搬進了這裡,度過了十年不算怎麼青春的歲月。

對於這個住了十年的窩,心裡其實是又愛又恨的。

我說,我又回到了十年前什麼都沒有的原點。朋友說,為什麼不說是重新開始。

其實,心裡很酸。心酸到,不想也分辨不出二者之間的區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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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se.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